城步消防:一男子占用消防车通道被处罚
2023-05-23 10:32:04
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马志军 | 作者: 阳天宇 | 点击量:10183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阳天宇) 5月22日,城步消防救大队执法人员依法对辖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,发现位于城步苗族自治县儒林镇农贸综合大市场的郑某将机动车(车牌号:湘E75G73;车架号:L2WADAGA6JG007666)停放在城步新农贸市场综合大市场消防车通道上,占用了消防车通道。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第二十八之规定。大队执法人员对其作出处罚决定,一并下发了城消当行决字〔2023〕第0008号《当场处罚决定书》,对郑某给予人民币伍拾元整的处罚,就作出当场处罚决定的事实、理由和依据,及其享有陈述、申辩的权利向法定刘某进行了告知。郑某承认了违法事实,不提出陈述和申辩。郑某在收到当场处罚决定书后将罚款缴入指定银行。
邵阳消防提醒:任何单位、个人不得损坏、挪用或者擅自拆除、停用消防设施、器材,不得埋压、圈占、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,不得占用、堵塞、封闭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、消防车通道。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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